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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海讨账公司高效化解一起电动吊篮租赁合同纠纷,四期支付剩余6万元租金的调解协议


临海讨账公司高效化解一起电动吊篮租赁合同纠纷,在调解员的主持下,原、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

案件起因


原告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主营建设工程设备出租业务。2024年下半年,被告王某、刘某因承接某住宅小区外墙装修项目,与原告租赁电动吊篮,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,对租赁物、费用、期限等作了明确约定。工程结束后,于2025年1月结算,两被告确认欠付租金7万元,并出具欠条。履行期限届满后,原告多次催讨,被告均以“项目方未结款、资金周转困难”为由拖延支付。原告遂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,要求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。


调解过程


收到材料后,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,将纠纷委派给驻庭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。调解中,双方对租赁关系、欠款事实均无争议。被告主动说明,其已在2025年春节前通过微信支付了1万元,并出示转账记录,原告方予以认可,双方确认实际剩余欠款为6万元。被告进一步解释,拖欠系因上游项目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致,自身并非故意违约。


掌握上述情况后,调解员采取“背对背”方式进行沟通。一方面,向原告说明被告当前的实际困难及已部分履行的诚信表现,建议其给予合理的履行宽限期;另一方面,向两被告释明,其与项目方之间的工程款纠纷不能对抗本案的付款义务,长期拖欠将可能导致违约责任扩大。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并提出分期付款的可行性建议。


经调解员多轮耐心协调与释法明理,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,自愿达成由两被告分四期支付剩余6万元租金的调解协议。协议签署后,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,并对法院调解员专业、高效、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。


标题:临海讨账公司高效化解一起电动吊篮租赁合同纠纷,四期支付剩余6万元租金的调解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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